索 引 号: | 014355013/2018-107742 | 文 号: | 发布机构: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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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期: | 主题词: |
财税〔2018〕26 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
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,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,经国务院同意,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,对页岩气资源税(按6%的规定税率)减征30%。
请遵照执行。
财政部 税务总局
2018年3月29日
主办单位:盐城市财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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